大风与沙尘暴 乌兰察布市地处中纬度,受西风带控制,盛行偏西风。当蒙古气旋处于发展盛期,乌兰察布市处在气旋暖区时,易出现西南风。其次是贝加尔湖气旋在东北平原加深发展时等压线密集,气压梯度加大,易出现偏北风。由于影响系统的不同,大风的季节变化显著。 风既是一种取之不尽、用之不竭的自然能源,又是一种常见的气象灾害。大风对农牧业生产的危害是多方面的,如风蚀表土引起土壤沙化,导致生态环境恶化,尤其是春季大风,常常风揭沙压农田和草牧场。秋季大风常导致作物牧草茎杆折断或倒伏,籽粒脱落。冬季大风直接影响牧事活动,特别是“白毛风”和沙尘暴,常导致牧群惊散、丢失或冻死。移动沙丘导致草牧场和农田被淹没,公路沙阻,严重时造成通讯设备及高低压线路中断,从而造成经济损失。 一、大风和沙尘暴标准 大风:瞬间风速≥17米/秒。 沙尘暴:瞬间风速≥17米/秒,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。 二、大风与沙尘暴的时空分布 乌兰察布市年大风(≥8级风)日数的分布以北部为最多,向南逐渐减少。后山除察哈尔右翼中旗和四子王旗部分地区为40-45天外,其余大部地区在60天以上,边境地区在80天以上;前山除集宁市、兴和县部分地区40-50天外,其余区在30天以下,最少的凉城县只有11天。 年沙暴(大风吹起沙尘使能见度小于1000米)分布在后山的土牧尔台一乌兰花一带为全市的多沙暴中心,年沙暴日数达10-14天;化德、商都、兴和等东部旗县,在5—10天之间;全市其余地区都在5天以下。 风灾以春季和初夏最为严重,春季大风日数后山为30—40天,前山为6—30天,约占全年的一半。沙暴日数后山为3-11天,前山为2-5天,其中以土牧尔台一乌兰花的多沙暴中心风沙最多,灾害最重。春季和初夏几乎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风灾发生。1949年以来,以1950、1956、1966、1976、1977、1978、1993年为最重,1966、1976年的风灾历史上罕见。 1966年风沙天气是乌兰察布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多的年,而且风力大,持续时间长,后山地区大风日数多达70—100天。部分地区一场风沙过后,刮得沟平井满,四五尺高的围墙被沙土埋没如平地,电话线杆被吹倒,草被连根吹走,牲畜丢失,农田刮露犁底,将种子吹走,将小苗打断。农田、草牧场严重沙化,使农牧业严重歉收。 冬季,常造成风雪灾害,牧民称之为白毛风。在后山地区平均每年出现2-8天,是冬季放牧主要灾害之一。一场大风雪过后,常使牲畜丢失,冻死冻伤人畜。 夏秋之际,龙卷风偶有出现。1949年以来,从丰镇、兴和向西到四子王旗一带出现较多,其它地区出现很少。龙卷风影响范围很小,但受灾严重。值得提出的是,由于近年来大力植树种草,封山育林以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步伐的加快,乌兰察布市大风、沙尘暴天气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,部分地区已基本得到控制。象五、六十年代那种白天室内点灯,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开大灯的现象已成为历史。但由于受全球性大气候异常所影响,个别年份出现次数偏多现象也是正常的。
|